各市教育局、各有关高校:
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职〔2007〕40号)文件要求,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各专业大类联合考试指导委员会,研究制订了14个大类专业的技能考试标准和烹饪、学前教育等2个大类专业的综合理论考试大纲,经我厅审核,现将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建筑、机械、机电、电子电工、计算机、化工、农业、财会、市场营销、旅游管理、学前教育、文秘、艺术、烹饪等14个大类的专业技能考试标准和烹饪、学前教育等2个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大纲现印发给你们,希认真组织实施。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知我厅职社处。
各市教育局、各有关高校可通过《江苏教育网》、《江苏职教网》下载各专业技能考试标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大纲。
附件:
1.[附件:建筑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]
2.[附件:机械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]
3.[附件:机电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]
4.[附件:电子电工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]
5.[附件:计算机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]
6.[附件:化工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]
7.[附件:农业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]
8.[附件:财会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]
9.[附件:市场营销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]
10.[附件:旅游管理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]
11.[附件:学前教育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]
12.[附件:文秘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]
13.[附件:艺术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]
14.[附件:烹饪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]
15.[附件:烹饪类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大纲]
16.[附件:学前教育类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大纲]
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五日